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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为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19〕9号),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内容

符合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支持领域。

【附件1】2023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点击查看)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选择“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特别说明

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申报单位在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详见附件2)。

三、受理申请

(一)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3年7月3日-7月28日。咨询电话:姚蕴哲 60801162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数字化方向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7月3日-7月21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7月28日。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评估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9月18日-10月7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10月13日。

咨询电话:徐明江 23112799  

(三)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7月3日-7月21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7月28日。咨询电话:周晔琼 23112635

(四)技术支持电话:60801111转2。

(五)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