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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11月19日,《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正式启动,在全市范围为在沪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助力在沪外商投资企业顺利完成新法过渡。这是继2020年9月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外资法规《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后,上海推出的又一项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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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受上海市商务委委托,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为在沪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并通过公开招募,组成一支由来自锦天城、德勤、上海外商投资咨询公司等沪上知名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员参与的专家队伍。在沪外商投资企业如有涉及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等问题,可享受一次公益性咨询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超过2小时,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邮箱、电话等方式预约线下咨询服务,由专人根据咨询内容、语言需求等匹配合适的专家及咨询地点,包括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相关商会和区外商投资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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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黄峰会长给《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专家团队颁发证书
 

今年以来,上海市商务委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牵头出台《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进一步强化外商投资服务。《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的推出将帮助在沪外商投资企业完成从适用原“外资三法”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过渡,把《外商投资法》实施过程中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对进一步营造优化提升上海的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10月19日下午,《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解读暨《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启动仪式在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举行。上海市商务委外国投资管理处副处⻓陆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开放经济发展处副处长郑晓健,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强志雄、专职副会长熊晨曜,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黄峰、常务副秘书长李洁,以及来自各商会、各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银行、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代表近70人出席本次活动,近百家驻沪外企通过观看在线直播的方式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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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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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外资管理处陆健副处长做《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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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开放经济发展处郑晓健副处长做《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解读


《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咨询服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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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公益咨询服务线上预约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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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回看链接:
http://wzxh.gensee.com/training/site/v/37119255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昵称可随意填写)。